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4年4月10日在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毓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永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核心业务工作质效位列全市第一方阵。
一、强化责任落实,在政治建检中筑牢绝对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0件次。认真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联动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市委提级巡察和市检察院政治督察。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8件361人,审查起诉案件375件52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与市检察院一体化办理“9.20”涉黑案,主犯龙某锋一审被判处死缓。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8人,其中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宋某快速批准逮捕,宋某最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形成强大震慑。依法打击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犯罪,起诉80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配合全县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专项工作,从严惩治涉“两卡”犯罪、偷越国(边)境等犯罪,起诉163人,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依法打击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起诉14人,有效遏制新型毒品泛滥势头。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全年共不批捕201人,不起诉51人,对38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精准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持续加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力度,强化监检衔接配合,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做到提前介入。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总要求,依法公诉县人民医院马某军、县农业农村局刘某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二、坚守为民初心,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对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将服务永新经济发展大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打击惩治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以及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刑事犯罪,共批捕9人,起诉24人。强化服务意识,每月安排2名干警轮值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务之家”,多措并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响应“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尽心帮企行动,走访企业90余家,立足职能提供检察服务。
合力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宽严相济办理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态势,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0人,起诉8人;对确需依法惩戒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0人,起诉3人;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捕14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相对不起诉6人,同时督促监护人加强监护,做好后续矫治帮教。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娱乐场所违规招用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管理等涉未成年人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督促堵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行业漏洞。依托“新未来”工作室,探索开展“党建+未检”五个一工作法,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及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过程的独特优势,助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努力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在办好事关民心的“小案”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电信网络诈骗、劳动欠薪、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自助阅卷、异地阅卷服务86件次。结合司法办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及其家属41人,其中困难妇女19人,未成年人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87万元,其中联合省市检察院救助28.17万元,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同比分别上升2.5%、69.73%。切实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办理支持起诉讨薪案件44件,帮助追回“血汗钱”64.17万元。
全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坚持法、理、情相统一,举行检察听证261件次,做到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化矛盾,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持续狠抓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2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并答复办理结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等制度。13名检察官深入乡镇、学校、社区、企业等宣讲法治课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众达3000余人。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作用,获评2023年度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中守护公平正义
在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中做优刑事检察。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以更实监督和有力配合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加强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等诉讼活动环节监督,共提出书面或口头监督意见100余件次,提出抗诉1件获改判,督促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联合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点验活动25次,依法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积极推进核查脱管漏管平安建设。
在精准监督、类案监督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实施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5件,促成史某某与陈某某达成调整抚养费调解的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工作典型案例。认真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件。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0件,检察监督让公正维权“看得见”。
在维护公益、督促治理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贡献检察力量。聚焦以“守住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办理的督促整治农用薄膜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林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创新典型经验获国家部委推广。
在信息共享、数据碰撞中推进数字检察。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通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构建法律监督模型12个,运用法律监督模型成案72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涉废机油回收监管线索法律监督模型”获全省推广。运用“被判处实刑人员服刑期间冒领养老保险金法律监督模型”发现9名被判处实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已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回。
四、夯实发展根基,在严管厚爱中淬炼检察铁军
夯实对党忠诚的坚实政治根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检视整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9篇次。抓好院内党建文化、廉政文化、检察文化建设,持续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升干警文化涵养,以文化润检厚植创新发展底蕴。落实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新未来工作室”党建品牌创建,切实把党建抓在一线。
全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把业务素能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注重干警综合能力的培养,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300余人次,获评全县2023年度“学习强国”学习型单位,其中2名干警获评“学习达人”。院内首次举办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承办吉安市第四届刑事控辩对抗赛,通过以赛带练,以赛促学提升干警专业素能。每月开展“检察之星”评选活动,常态化选塑典型和先进,激发年轻干警活力,推动形成爱岗敬业、创新有为的良好风尚,先后有8批次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以建设勤廉机关为抓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激励干警在履职办案中“求极致”。从严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开展年轻干部提醒谈话19人次,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开展政治素质考核28人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5次。常态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4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司法环境更加清朗。
过去一年,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就是支持理念,主动接受监督,改进检察工作。全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4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办案活动260余次,向社会公开案件流程信息543条,向社会公众通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4次,做实检务公开。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我加压、跳起摸高,促推永新检察事业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昂扬奋进、追赶跨越。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对标服务永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在提升检察履职精准性、司法供给实效性上,还需下足功夫;二是司法办案质效不高,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对标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标准,案多人少的问题还解决得不够,复合型人才依然短缺,开展深层次法律监督的专业素能还需不断提升。对此,我们将在各方支持下,紧抓不放、补弱固强。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打好“十大攻坚战”各项任务,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担起法律监督这一更重责任,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永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在政治建检中奋斗奋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学细悟中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报备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检察宣传文化建设。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履职素能,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
二要在服务大局中同心同向。深度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永新建设,服务打好全县“十大攻坚战”,在护航永新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作为。坚持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立足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活动。贯彻中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从严惩治各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各项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抓实抓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坚持“应救尽救”的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彰显司法刚性、体现司法温情。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融合以案释法、法治课堂、平安挂历等形式开展反诈防诈法治宣传,保护群众钱袋子。做优做实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履职实践,持续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以更优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
三要在依法履职中唯实唯干。持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大力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弘扬脚踏实地作风,狠抓办案质效,推动刑事检察持续优化,提升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事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质量。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稳妥推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脚踏实地落实“4+10”法定办案领域职责,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充分运用大数据,以数字检察促进溯源治理,赋能法律监督。
四要在夯实基础中敢闯敢试。坚定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定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蓝图重在落实!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永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