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凝聚社会力量,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创造协同共治、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永新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市监局等单位在县中心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下一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3.15”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宗旨,在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针对群众关切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强化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聚焦民生痛点难点,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三审三校】
文字 、编辑/ 王楚涵
审核、签发/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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