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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检察】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暖民心
时间:2023-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们的爱心让我们感受到温暖,党和国家对我们贫困孩子的关怀和关爱让我们备受感动,特别感谢检察院帮助我家解决了生活困难......”近日,永新县检察院收到民事支持起诉申请人特意寄来的一封感谢信,向检察人员送上最诚挚的感谢。











2023年4月,史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女士增加抚养费,同时向永新县检察院递交支持起诉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支持。

事情的缘由是,2020年史先生和陈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小史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承担抚养费600元。然而,2021年底,史先生突发疾病,日常生活由拄拐行走演变成瘫痪在床,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史先生无稳定经济来源,仅靠低保补贴生活,随着物价的逐渐增长,小孩学习费用也逐渐增加,现有的抚养费很难维持小孩基本生活。为了让孩子的生活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史先生多次联系陈女士要求增加抚养费,未果,遂向法院起诉,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史先生家庭状况后,永新县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永新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考虑到史先生家庭中的具体情况,一方面,检察官联系县法院为史先生提交减免诉讼费申请,协调法院减免诉讼费。另一方面,检察官将支持起诉申请人史先生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这一线索移送至本院具有司法救助职能的第三检察部;该院经审核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史先生家尽快走出困境。

母子之间的血缘亲情永远不会被隔断,若只考虑法律效果判决结案,可能会加剧一定的矛盾,该案承办检察官本着对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为其疏导情绪、释法析理。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不断沟通协调,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帮助史先生家渡过难关。

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也是检察机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务实举措。近年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探索,准确理解、适用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功办理了“郭某某与某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未成年人龙某某与龙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等一批案件,探索开展了“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联合办案模式,以案释法,树立是非标杆,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农名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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