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当天,永新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环保局、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在中心广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自觉行动,共同守护生态环境,提高环保意识。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活动展板、散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检察干警们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进行释法明理,耐心为人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及诉讼程序问题;宣传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知识,提醒大家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严守法律底线;呼吁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共同守护永新的绿水青山。
本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群众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态意识,营造全民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提倡文明礼貌的生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永新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守护永新县碧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