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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检察院“四个注重”参与社会综治工作显成效
时间:2016-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综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扎实做好信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并荣获2015年度全县优秀综治单位。

  一是注重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中,该院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党组涉检信访月例会月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信访例会,对已发生的涉检上访案件,逐案研究解决方法。对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和专项活动排查出的案件,全部实行检察长包案,强化包案领导的责任。

  二是注重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力度,切实提高社会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无缝对接、安置帮教机制,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依法做好社会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解困工作,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三是注重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规范了办理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工作区的管理,完善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硬件配套设施;法警统一编队管理,设立警务区,添置警用设备,规范用警程序,将文明、安全办案落到实处。

  四是注重深化“检务公开”,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有效开展 “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的沟通和联络,及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重大检察决策和重大案件处理等情况,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检察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版权所有: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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