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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永新县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检察的监督,主要职责是: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等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依法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职人数34人,包括行政人员3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人,聘用人员10人,我院退休人员24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381.41万元,较上年减少16%,原因是人员调走,预算人数减少。其中:财政拨款补助53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80.83万元,其他收入119万元,上级财政专项补助收入26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379.3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381.41万元。较上年减少16%,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81.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3.0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453.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1万元,资本性支出140万。

(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72.4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降了3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被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版权所有: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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