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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工作报告
时间:2019-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届人大 次

会议文件( )

 

 

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 月  日在永新县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定位,以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抓手,深入推进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四新永新建设

发挥职能,服务全县中心大局。始终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将工作数据进行量化,同时对主要工作进行项目化管理。持续发力抓好“生态检察+产业扶贫”工作,新增曲白、高溪和澧田基地,目前已建有9个“生态检察+产业扶贫”基地,本院也被评为永新县脱贫攻坚先进单位。会同永新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打击与保护并重,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811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3人。积极构建新型检企关系,会同园区管委会向园区企业赠送《检察日报》,帮助企业负责人熟知企业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县纪委监委联合推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工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执纪执法部门案件信息联动互通共享机制的通知》,建立平台推动执纪执法部门之间案件线索信息互享与无缝对接。

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出台《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的职责分工》的文件,配置扫黑办工作人员,建立日常工作制度、每月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对外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电子邮箱,建立了线索摸排台账和战果统计台账。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案件协调和数据衔接等问题。8月下旬,检察长列席永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讨论由本院提起公诉的刘某、龙某等8人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的恶势力案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恶势力认定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得到县法院的认可和采纳。针对市院挂牌督办的徐某某等人涉黑案件,本院派出扫黑除恶专业团队与公安机关办案组进行会商,了解案情,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并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为案件后续侦查做好基础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632人,提起公诉718人。发挥监所和公诉职能,在案件中摸排线索,在办理罗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可能涉及垄断粮油领域的涉恶线索,并及时移送。为贯彻落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注重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要求,安排专人对2016以来受理的涉枪案件进行了专项剖析,发现很多案件的枪支来源、下落没有查明,也没有及时进行收缴,本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涉枪案件打击力度对县公安局提出检察建议,并将建议呈报县委、县政府。县委主要领导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相关工作后,决定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县公安局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案件复查工作并及时函复本院。

二、全面加强监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扎实推进平安永新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57329人,批准逮捕228人、不捕10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944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5323人,移送市院11人,法院已全部作有罪判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起诉32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聚焦主业,努力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监督案件33人,向侦查机关发送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依法纠正漏捕69人。对认为判决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全部得到法院改判;提请抗诉1件,目前已改判,判决结果为延长缓刑考验期。严格按照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保证驻所检察五个监督到位。按照省院部署开展了“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宣传日活动,向在押人员发放在押期间权利义务宣传单,谈话了解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共发放宣传单40余份,开展谈话10余人次。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分别涉及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开设赌场等罪名,办案单位(机构)均采纳了检察审查建议,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5件,对申请监督线索进行审查2件。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加强文书说理性,增强送达实效,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24份,相关单位都依法回复并依法整改。

三、坚定深化改革,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压实责任,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目标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勇担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落地见效。目前,本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整体构架已经确立,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检察职业保障、新的办案模式已上线运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得以实现,改革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积极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党组领导全年办案89件,有效发挥了头雁效应。实行了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招聘的7名书记员已经上岗。加强监督制约为关键,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

重视公益,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全县进一步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强化思想认识,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立案办理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6件,办结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并已结案。912日,本院对王某、林某等五人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起诉讼,法院当庭作出了支持公益诉讼请求的判决。此案件不但是全市首例因环境污染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而且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魏民等省市县领导都亲临现场列席观摩,江西电视台二套《晚间800》也对此案件进行了跟踪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强生态类案件专业化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本院全年共办理生态类刑事案件3138人,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恢复生态交纳补植复绿费92万元,切实服务保障永新生态文明建设。

四、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规范操作,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案件流程监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操作办案预警口头提示2次,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收到整改反馈6份。及时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工作。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8条,公开法律文书205份,发布程序性信息405条。加强电子卷宗扫描工作,共制作电子卷宗316994卷,制作率100%。规范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共接待律师阅卷45件次,良好的窗口形象受到了一致好评。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评查标准,制定《永新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年度计划》,常规评查抽查案件5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专项评查案件17件,未成年案件专项评查案件17件,共计86件。

深化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加强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的通知》文件,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加大硬件投入,整合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务公开等职能,窗口前移,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大厅,更好地发挥便民服务作用,实现与群众“零距离”。

多措并举,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开展综治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农村广泛开展“法律明白人”送法下乡活动和“送平安”活动,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检察满意度。强化意识形态管理,依法依规发布检察信息,打造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为一体的全新检务公开组合。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全年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媒体上稿110余篇,其中新华社发表文章《一笔补植复绿费 栽下千亩致富树》报道本院生态检察工作,共获得70多万的点击量。我院作品《进园区企业了解情况》参加江西检察机关“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首届手机“微”摄影大赛荣获优秀奖。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好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持续规范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民主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测试,提高遵纪守规意识。严肃政治生态,对政治生态进行研判会商,出台分析报告。

从严治检,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主动配合、支持巡视巡察工作,今年以来接受了省检察院延伸巡视、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市检察院巡察。按照巡视巡察立行立改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党建带队建,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日程,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组织全院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洁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廉洁警示教育,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时,要求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等规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院及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切实做到一通报一学习,引导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筑牢廉洁从检的思想和纪律防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是争先创优的氛围不够浓厚。因体制改革,少数干警思想还存在一些茫然,工作不够积极,没有积极争先的意识,缺乏创新性和主动性。二是各项工作虽稳步前行,但特色亮点工作不多,离先进县区院还有差距。三是班子成员配置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中层干部青黄不接,影响了工作的发展与创新。四是部分干警综合能力提升较慢,达不到新时期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9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引领各项检察工作的定位,争优创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多措并举提升检察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两个核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并对照张军检察长关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指示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院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要始终在服务大局中发挥检察作用。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抓好本院帮扶工作,为永新脱贫摘帽后的巩固提升做出检察贡献。将服务全县大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三要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运用批捕起诉职能,打击刑事犯罪。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打击重点,形成强大震慑,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坚决清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依靠群众力量参与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常态化、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要始终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牢记司法改革主体责任,着力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综合效应,将办案力量往一线集中,用好监督手段,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中。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着力改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缺位、不到位的局面,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五要始终把智慧检务建设抓牢抓实。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加大投入,建设检察专网,全面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更好地提供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等服务功能。打造集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于一体的多功能检委会会议室,使案件讨论过程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为准确审查案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六要始终发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定思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照刘奇书记在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的“怕、慢、假、庸、散”五方面问题,深入查摆分析,持续深入整改,以良好的精气神展现检察干警新形象、新作为。以省院巡视和市院巡察为契机,以整改为抓手,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在推动新时代永新检察工作不断创造新业绩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为共绘新时代开放文明美丽小康新永新美好画卷增添检察色彩。

 

 

《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三大攻坚战:201710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20183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将三大攻坚战“作战图”和盘托出: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加大精准脱贫力度、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1月发出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捕诉一体:审查批准逮捕职能与公诉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从以往实行“捕诉分离”的履职方式看,虽有助于检察机关加强内部制约,但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来看,实质上削弱了以审判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捕诉一体办案方式有利于提高工作质效和案件质量,有利于侦查监督的全覆盖,更加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

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即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组织和个人,依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20176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法中,自201771日起施行。

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办理高质量的案件,让人民群众从每个案件的公正执法中汲取法治的正能量,实现“三个效果”协调统一,做到既坚持以法律标准来检验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又用政治标准和社会评价来衡量检察工作,是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关乎到司法的权威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执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手段,对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减少冤假错案,防止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

枫桥经验55年前,诸暨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自此,枫桥经验走出枫桥、走出浙江,在祖国大江南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15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指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由此开启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孕育发展的新征程。

智慧检务:2017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检察机关而言,无论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是检察工作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都必须提升信息化水平,善于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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