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8日在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毓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保障永新“十大攻坚战”中争当实干先锋,奋力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30个集体和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先后荣获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第二批市级示范单位。
一、坚守检察使命,务实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严”的震慑力度,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220件307人,受理审查起诉334件53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公诉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的贺某杰恶势力犯罪团伙。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引导公安机关梳理甄别龙钦锋涉黑案遗漏黑财,依法提出处置意见。严惩故意杀人、重伤害、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快速批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旷某桂、徐某国2人,并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依法公诉涉嫌强奸罪的王某海、胡某龙等6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权、人身权。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不批捕138人,不起诉7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414人。积极促进矛盾化解,依法妥善处理龙田自来水厂被打砸案件,对涉案嫌疑人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减少社会对抗。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产权和经济主体的平等保护,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人,起诉45人。严厉打击涉校园营养餐、高标准农田等领域串通投标类犯罪,起诉3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人,同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行刑反向衔接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着力打造“三湾卫士益企航”检察护企品牌,探索检企支部共建,组建“检察护企”党员服务队,在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1个检企联络站,在5个重点企业设立检察服务点,提供22次法律咨询服务。结合办案,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制发17份风险提示函,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安排29名营商专员常态化走访帮扶37家市场主体,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助力营商环境满意度提升。
主动融入全县中心工作。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派出第一书记等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走访慰问脱贫户、监测户和三线预警户37户,协助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结合村情发展提供帮扶资金6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全力服务保障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顺利召开,选派2名优秀青年干警担任市旅发大会讲解员,干警主动参与市旅发大会志愿者活动累计60余人次,共绘永新文旅融合发展蓝图。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加强监检衔接,坚持每案提前介入,受理监委移送县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某,永新县第二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段某华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并进行法庭教育,全县主要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小学校、园长旁听庭审。
二、聚焦“检护民生”,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倾力做深做实检察为民实事。推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实现社会治理与“检护民生”共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运用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等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在检察环节帮助涉网络诈骗被害人、欠薪案被害人挽回损失,提前介入某物流园工程项目欠薪案,推动涉案企业支付374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动报酬共计863万余元,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23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以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3件30人,发放救助金40万元,对因刑事案件导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宋某甲,提请省市县三级院联合救助11万余元,并积极联系乡镇、村委、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进一步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切实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助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两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共起诉49件89人,配合公安机关深入打击治理涉缅北电诈专项工作,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起诉涉毒犯罪14件21人。依法审慎处理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2名贩毒人员胡某涛、李某义最终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陈某星贩卖毒品、洗钱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以检察“小良方”助力社会“大治理”。
合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落实“双向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5件11人;积极挽救涉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起诉7件9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5人,争取更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托“新未来”工作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亲职教育、强制报告、跟踪帮教等特殊制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7人次,组织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实践4人次,联合心理咨询讲师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系列活动13次,将检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共同为孩子们的未来撑起一片蓝天。
三、强化诉讼监督,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14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宋某被强制猥亵一案立案侦查;针对遗漏嫌疑人或遗漏罪行,纠正漏捕漏诉11人。对侦查程序违法制发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6件。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依法提前介入刘某等聚众斗殴案、谭某晶故意伤害案等案件19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9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抗诉1件,获改判。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2次,参加社区矫正人员点验大会39次,对巡回检察发现问题制发书面监督意见14份,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贺某亮,依法监督收监执行。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通过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41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杜绝“不起诉等于不处罚”现象发生。
有效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监督等案件12件。优化“支持起诉”工作模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6件,帮助追讨农民工工资18万余元。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如对文某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案,组织检察听证会,依法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常态化推进虚假诉讼监督,让“打假官司者”付出“真代价”。
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以公益诉讼之力为民生幸福“加码”,共立案41件。积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件,进一步推动矿山生态保护和矿山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积极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职能作用,针对辖区“母亲河”禾水河流域存在河道垃圾堆积直接影响水环境质量和行洪泄洪安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河道垃圾近20吨,清理被占用或污染河道约75公里,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保护区域生态。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督促修复高标准农田超500亩,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检察队伍固本强基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质效。院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篇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管好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市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7件次,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检察发展。抓好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出台10项制度机制,制定67项整改措施,反馈问题整改率100%。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1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向县纪委监委和市院检务督察部移送问题线索4件。
加强政治业务建设。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深入实施“永检星火”人才培育方案,开展常态化培训、竞赛性练兵、开放式教学200余人次,分层分类培养领军人才、骨干力量。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干警到三湾改编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红色研学活动6次,引导干警筑牢理想信念,锻造忠诚品格。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继续深入打造“新未来”未检工作室党建品牌,实现党建与教育、履职、服务深度融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红色动力”。强化“关键少数”示范引领,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249件,辐射带动一批干警成长成才,22名干警在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或受到上级单位表彰,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固本强基。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大抓落实年”为契机,深入推进“严纪律、正作风、促提升”专项行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政治谈话36人次。检察长带头开展政治家访,覆盖41人次,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累计记录报告66件,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持续推进“勤廉单位”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廉洁墙、文化长廊等检察文化阵地,营造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的工作氛围。
广泛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55人次。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畅通律师办案通道,规范案件管理中心辩护律师接待工作,接待律师来访、阅卷120件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专业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检察官助理、听证员,组织“检察开放日”2次、检察听证70件次,切实让人民群众走近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队伍专业化、工作求极致”目标,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各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还需持续做实做优,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成效还需拓展;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三是队伍综合素能还存在差距,实现检察高质量发展仍需持续用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大局、把握大势,高质效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永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一是更加坚定党的领导。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做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坚持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更具温度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更加坚定服务发展。聚焦全县发展的重点任务、中心工作,完善检察服务举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风险。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助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巩固深化“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环境、医疗、食品安全等行业乱象监督办案力度,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更加坚定强化监督。紧紧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围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依法履职,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强化行政检察履职,深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化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起诉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入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加强法律监督模型研发运用,助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走向系统治理。
四是更加坚定建强队伍。加强检察人才建设,突出专业化发展导向,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组织观摩听庭、“青年干警讲谈”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健全“选育管用”一体机制,加强班子建设和年轻干警培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从严从紧从实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