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使用化学原料生产豆芽,并在市场销售获利。近来,永新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唐某某起诉至法院。
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为从事豆芽生产、销售的个体户,为缩短豆芽的生长周期,使豆芽变白增色、更容易出售。她从2012年2月起,通过电话定购、汇款邮购的方式,从贵州等地购买AB种子处理剂用于生产食品黄豆芽和绿豆芽,并在市场上销售渗入AB种子处理剂的黄豆芽和绿豆芽长达两年之久,共生产1万斤左右的黄豆芽,1.5万斤左右的绿豆芽,总共销售的豆芽金额在3万至3.5万元。
经查明,唐某某在豆芽生产过程中加入国家明令禁止的6-苄基腺嘌呤添加剂(俗称“无根水”),使豆芽品相更好,更有卖相,非法获利。永新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