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本应协助公安维稳处突、打击犯罪,刘某却违背本职,冒充人民警察“抓赌”骗得钱财。近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10日,辅警刘某伙同廖某驾私家车来到永新县乡镇,见有人聚众赌博,刘某两次以掏出辅警工作证的方式,慌称自己为公安局“抓赌”将店主带上车。在车上问其是愿意缴纳罚款处理还是带回公安局处理。第一次被害人谢某同意罚款,但因没带现金回家取钱,家人质疑刘某民警身份真伪,致使刘某驾车逃走。第二次因被害人汪某担心会耽误自己考驾照而同意罚款,将身上3830元现金交由刘某后,刘某同意其下车。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系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其不具有独立执法权。私自“抓赌”行为既未向单位报告,收缴的罚款也未按规定上交。永新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