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小伙杨某把自已伪装成名叫“林诺溪”的女子,利用QQ、微信及变声软件与受害人同性杨某以谈对象的名义接触、索要钱财,涉案金额约8000余元。近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诈骗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8年2月,贵州籍小伙男子杨某在永新县落脚,以自己钱包丢失,需要车费为由,在贵州老乡QQ群里讨要50元钱,受害人杨某看QQ信息为女性,便加了杨某的微信并将钱转给他。后杨某经常与被害人杨某聊天,并表露出想与其交往。杨某利用变声软件,将自己伪装成女性的声音,与被害人杨某保持电话联系。杨某先后以生活开支、自已生病需要医药费、家人知道二人关系不同意其继续交往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当被害人杨某多次提出去看杨某,均被杨某以“父亲”、“舅舅”的身份,称不同意二人关系拒绝与被害人见面。
多次遭拒的被害人感觉自已被骗遂报案。2019年2月,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杨某先前多次犯盗窃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永新县人民检察院遂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