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使用小伎俩“空手套白狼”。近日,男子吴某因伙同他人伪造假证骗取车辆抵押贷款,被永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捕。
从2019年9月开始,吴某先后多次伙同朋友刘某、韦某等人,先用一张伪造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把车租出来后,再伪造该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将车抵押给二手车典当行,以此骗取抵押贷款。据统计,吴某等人通过此种手段,短短几个月时间累计诈骗金额11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由于汽车租赁行业存在信息制度不完善,不畅通,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因此汽车租赁企业在办理汽车租赁手续时应认真审核相关证件信息。二手车典当行在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要对车辆等抵押物进行认真审查,最好要到车管所核实抵押物来历等,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