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企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参加并听取意见。
涉案企业系我县工业园区一家招商企业,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约40万元。经劳动监察部门多次督促整改,其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后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我院受案审查时,发现该案涉及非公企业发展,便安排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人员向涉案企业主介绍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政策,询问了解涉案情况,认真记录非公诉求。同时实地走访该企业,征求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
经调查了解,涉案企业主在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已付清被拖欠的工资,目前其仍在园区经营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企业员工有近50人。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涉案企业主已付清员工工资,犯罪事实和情节较轻,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拟提出作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与会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参与听证评议,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涉案企业主在听证会上深刻忏悔道:“拖欠员工工资是我们不对,我要深刻吸取这次教训,今后依法依规经营,努力回报社会。”
今年以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出台系列工作举措,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司法办案中,特别重视和支持企业发展,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