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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院铁面柔情护亲情
时间:2023-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离婚改变了夫妻身份关系,但难以割裂的是亲子关系,孩子永远都是父母的子女,父母离婚后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物价的上涨,若原来约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需要,此时,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呢?答案是可以的!

2020年1月史某和陈某在永新县人民法院调解下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小史由父亲史某抚养,母亲陈某每月承担小孩的抚养费600元,同时约定了每年分两次给付当年抚养费。

史某和陈某离婚后,小孩一直随父亲史某生活,2021年年底,史某身体出现疾病,日常生活需要拄拐杖行走,目前已瘫痪在床,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来源,小史目前正在读高中,史某的基本生活靠两个姐妹照顾,小史的一些生活用品也靠其姑姑帮助购买,同时随着物价的逐渐增长及小孩学习费用的增加。史某因无稳定的经济来源,仅靠低保补贴生活,小史父亲多次联系陈某要增加抚养费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的同时,为了替小孩索要抚养费联系检察机关寻求帮助,希望检察机关能为其孩子“撑腰”,支持其诉讼请求。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找到当事人家里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向当地社区干部以及当事人邻居核实史某家庭状况,认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符合《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的条件,该院立即受理该案,启动支持起诉程序。考虑到当事人的家庭情况,该院联系县法院为史某提交减免诉讼费申请,为其减免了诉讼费。

县法院和县检察院考虑到家事案件的妥善处理,关系着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为了不让原本就破碎的亲情进一步恶化,对小孩的学习和教育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秉持着一切为了孩子的理念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承办检察官及时与法官进行案情会商,积极参与庭前调解,耐心解读监护人的职责与义务,引导陈某多给予孩子亲情与陪伴,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协议,自2023年5月起每月增加900元抚养费,支付方式为每月月初定期支付到小孩社保卡,该案于4月12日调解成功。


检爱呵护,未爱前行。近年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开拓思维,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通过司法救助、民事诉讼追讨抚养费等,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普法小课堂

问:什么是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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