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永新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三季度本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7件,第二检察部1件,第三检察部6件,法警大队1件。
下一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继续增强“有问必录”的行动自觉,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审三校】
文字 | 张翔
编辑 | 王楚涵
审核 | 尹清
签发 | 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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